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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编辑:九江优路教育时间:2019-11-28

【解答】: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①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与本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中有同一人的; ②在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书上签字盖章的造价工程师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同的;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4)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按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应项目的平均报价计算,商务标中缺项、漏项部分或者改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涉及到的造价超过该投标人投标总报价3%的;

(7)投标报价中主要清单项目的报价明显高于(超过30%)其他投标人的相应报价的平均值或高于标底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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